主题词: 机场 收费

青岛机场停车收费新标下月实施

2009-08-25 中国交通投资网
提示:从 9 月 1 日起,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车辆停放第一天(按 24 小时计)仍按现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对同一车辆连续停放超过 24 小时,从第二天起,机动车停放服务按天(按 24 小时计)为单位计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累进计费办法。

同一车辆连续多天停放的按每天收费额累计。新办法试行一年。

从 9 月 1 日起,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车辆停放第一天(按 24 小时计)仍按现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对同一车辆连续停放超过 24 小时,从第二天起,机动车停放服务按天(按 24 小时计)为单位计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行累进计费办法。

从第二天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大型车,每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在前一天标准的基础上累加 40 元;从第五天起,每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 200 元。中型车,每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在前一天标准的基础上累加 30 元;从第五天起,每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 150 元。小型车,每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在前一天标准的基础上累加 20 元;从第五天起,每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 100 元。三轮摩托车:每天停放服

务收费标准在前一天标准的基础上累加 8 元;从第五天起,每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 40 元。两轮摩托车,每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在前一天标准的基础上累加 4 元;从第五天起,每天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 2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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