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低价药

各地低价药增补序幕拉开

2014-05-22 中国医药投资网
 
半岛网站手机登录 提示:广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取消列入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公示》,拟对以往涉及的4894种低价药计划取消最高零售价格。公示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5月19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取消列入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公示》,拟对以往涉及的4894种低价药计划取消最高零售价格。公示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5月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283种低价西药、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共涉及533个品种中的1154个剂型。生产企业可在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而在此之前,4月中旬,多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从生产、流通、价格、招采、使用等各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只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

  据《信息时报》4月18日,为贯彻《意见》精神,广东在实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将对常用低价药品,即医保目录品种日均使用费用3元以下,基本药物西药日均使用费1元以下,中成药1.5元以下的,以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实行价格上的保护,以防止因竞价而被淘汰,从而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品。

  据介绍,广东将通过已实施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加大对常用低价药品的监管。

  据悉,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2014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于是,就在低价药清单发布不足一天的时间内,河南、新疆两地快速启动低价药增补工作。地方低价药增补工作序幕就此拉开。

  据悉,此前安徽、广东等部分省份都曾制定过地方的低价药标准,均比发改委标准严苛。如广东在2011年就曾制定过《低价药品目录》,标准按日平均使用费用计算,西药及生物制品≤1元,中成药≤1.5元,远低于国家标准的3元、5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按照国家的标准,各地低价药品清单有可能会非常庞大,有些已经有地方标准的省份可能不愿因为国家标准而松动,更倾向于地方标准。

  目前,除了广东已经公示低价药清单之外,辽宁省物价部门也正在开展低价药品清单调查,有望在7月1日前公布低价药品清单。

  据悉,据辽宁省物价部门介绍,国家发改委的低价药品清单主要是针对国家定价药品目录制定的,辽宁省即将制定的低价药品清单主要是针对辽宁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从某种意义上说,辽宁省即将制定的清单是对国家清单的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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