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以药养医

【南方周末】卫生部:“十二五”期间全面取消“以药养医”

2012-01-12 中国医药投资网
 
半岛网站手机登录 提示:1月10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十二五”期间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一方面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为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是为了这支队伍,医生不再做“替罪羊”,医生不要被腐蚀。

  1月10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强调,“十二五”期间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一方面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为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是为了这支队伍,医生不再做“替罪羊”,医生不要被腐蚀。


  
  2009年新医改实施以来,人们似乎并没有享受到更多的实惠,反而切身地体会到:医疗费用越来越高,医疗乱象越来越多,医患纠纷越来越激烈。“以药养医”成为众多专家指摘的焦点。上世纪五十年代对公立医院实施的“以药养医”政策,曾对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到目前为止,一些医疗机构仍然依赖药品收入作为重要补偿渠道,客观上不断推动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造成了医生开大处方、大检查,增加了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邓海华亦表示,“以药养医”扭曲了部分医务人员的行为,甚至严重腐蚀了我们的队伍。
  
  2011年12月中旬悄然在网络兴起的“药品底价查询”网受到网友的热捧,不少人惊呼天价药品。早前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揭示的医院从患者身上收取的利差令人咋舌。一支出厂价格为6毛钱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患者在医院要花费20倍的价格购买。国家关上了诊疗费的大门,但以药养医的大门却被打开,为医院“找平衡”。在服务费用上损失的,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高费用找补回来。
  
  “在我国,医生的诊疗金由政府定价,便宜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种价格管制带来了反效果,一是服务质量降低;二是过度医疗,以药养医。”北京大学中国新医改课题组组长顾昕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2011年3月28日,发改委决定降低162种药品、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这也是自1997年以来国家对药品价格进行的第27次调整。
  
  但在半岛网站手机登录 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看来,药价的降低只是表面现象,要想取得新医改真正的成功,废除“以药养医”体制才是当务之急。
  
  1月5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的第一条即是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十二五”医改规划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取消以药补医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2012年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早在2011年11月21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曾表示,破除“以药养医”首先在于政府自身的改革。此番表态被普遍认为是新医改逼近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这一核心问题的信号。据《21世纪经济报道》,现行的各种新医改相关制度,早已为药价攀高留出了“空间”国家发改委为药品定出的“天花板”指导价就是最大的伏笔;国家医保目录药中的乙类药品可由各省自行调整,基本药物制度也允许各省推出增补版,这等于是把药品定价权下放;而两种目录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分而治之”,也大大方便了企业公关、进行“堤内损失堤外补”的运作。而药价的水分一旦被挤出,医疗机构的补偿问题就会随之浮出水面。孙志刚指出,“不增加政府投入很难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
  
  不少卫生厅局长表示,取消以药补医,意味着医院收入结构的重大调整,要想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政府必须加大投入。据《健康报》报道,河北省卫生厅厅长杨新建举例说,当前社会关注的药品加成、药价虚高等问题,不是单纯的药品问题,牵涉到许多无法避及的政策性问题,包括药品虚高定价、流通领域层层加码等,如果这些政策漏洞不修补,出台再多的压价政策也是“治标不治本”。山东省卫生厅厅长包文辉则表示,取消以药补医过程中需政府补助的部分,国家应有明确的指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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