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快递“上户口”不低于50万
10月1日,新《邮政法》(修订)正式施行,其中对确保公民享有邮政普遍服务、快递市场准入制度、邮件损失赔偿等问题都做了具体说明。为此,在宣传"世界邮政日"之时,市邮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详述了新 《邮政法》(修订)的几大亮点。
普遍服务惠及农村及边远地区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国家以合理的价格,为其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通信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公民通信权利的基本措施。然而受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东部及沿海地区邮政网络发达,而包括山西省在内的一些中、西部农村及边远地区邮政基础设施则比较落后。为了保证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新《邮政法》(修订)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邮政设计的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设施的建设给予支持,重点扶持农村边远地区邮政设施建设",以达到"农村地区应当逐步设置村邮站或其他接收邮件的场所"的目标。
而在城市中,新《邮政法》(修订)对信报箱做出了新规定,明确了城镇居民楼的建设单位承担信报箱的建设责任,而对于已建成或在建居民楼为设置信报箱的,也做了相应规定,"由邮政部门责令整改;逾期未改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该居民楼的建设单位承担"。据了解,太原市有三个县,信报箱建设比较滞后,常常导致投递不及时。
快递市场准入门槛高了
近年来,太原市的快递市场与全国一样,发展迅速,已有大大小小80余家民营快递公司,但由于缺乏准入门槛,导致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安全隐患较多。而新《邮政法》(修订)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如此一来,太原市绝大多数民营快递公司都不符合要求,可能将被淘汰。而好处则是,优化了快递业务的发展环境,将有力推动快递业务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快递用户的通信秘密和其他合法权益。
而对于社会最为关注和争议的邮政专营范围,新《邮政法》(修订)依然没有具体说明,一句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显得有些语焉不详。专营范围还有待国务院另行规定。
邮件损失赔偿清楚了
邮件的损失赔偿问题从来就是纠缠不断,备受争议。为此,新《邮政法》(修订)专门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邮政企业对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内的给据邮件的损失、毁坏或内件短少,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资费的三倍。但罗留生特别强调说,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新《邮政法》(修订)对邮件损失的限额赔偿还规定了两种例外:一是对于保价的给据邮件,邮政企业应在保价金额的范围内赔偿,二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额的限制。而且邮政企业有义务以各种方式告知用户损失赔偿责任,若未履行该义务,则不能适用新《邮政法》(修订)所规定的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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