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下发现代交通“三大建设”实施意见通知
近日,浙江省交通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现代交通“三大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通知》),对“三大建设”的战略目标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切实增强“三大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形成齐抓共促的推进机制和内外环境;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交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明确责任,加强督察,狠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为此,浙江省交通厅将把“三大建设”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目标,成立督察机构,建立督察机制,重点加强对“三大建设”中的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安全、项目廉洁以及土地集约利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察考核。对工作扎实、按期完成目标的部门、单位,在下年度的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年度计划未完成的部门、单位,将调整其项目和资金安排。
建设大港口,沿海将积极推进梅山港区和金塘港区建设,强化龙头宁波—舟山港,做大两翼温台和浙北港;内河以京杭运河为主轴,全面提升浙北航道网和浙东航道网,全面推进钱塘江和瓯江航运开发。今后5年,浙江交通部门将全面实施港航强省“2468”工程,即内河新增三级航道200公里,运输能力新增400万载重吨,沿海港口新增60个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新增集装箱吞吐能力800万标箱。其中,宁波—舟山港新增货物吞吐能力超过2.5亿吨,新增集装箱吞吐能力超过650万标箱。
建设大路网,将构筑大开放、大立体、大民生的现代公路交通网络,即构筑以省级中心城市辐射全省并融入长三角、畅通周边省的大开放路网。力争打通13项413公里的“断头路”,建成53项1682公里的“联网路”,改造36项614公里的“瓶颈路”,畅通与沪苏皖赣闽接口,在现有40个与外省接口的基础上,完善其中的15个接口,新建12个接口,加快长三角“半日交通圈”建设进程。
构筑与现代化其他交通方式全面对接的大立体路网。加快与4个主要港口、7个机场相连的公路集疏运网络的建设,无缝衔接港口枢纽、铁路枢纽、机场枢纽。构筑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大民生路网。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到2012年,争取实现“1127”目标,即公路总里程增加1万公里以上,新建成高速公路1000公里,新增国省道及重要县道2000公里以上,新增农村公路7000公里以上。
大物流将重点构建“三个体系”,使浙江交通物流业发展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完善以物流园区为核心、物流中心为骨干、配送中心为基础、农村物流站点为补充的物流节点网络体系;形成服务国际物流、区域物流、配送物流的龙头企业体系;建成现代物流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制定物流业发展具体实施方案,编制交通物流基地布局规划,加快交通物流基地建设(浙江省交通厅将重点扶持12个物流基地),加快物流公共信息系统建设,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浙江省重点培育10至15家物流龙头企业),构建物流节点的集疏运通道、综合运输网络和区域配送网络,调整运力结构,推进标准化建设,推进交通物流诚信和安全体系建设,引进和培育物流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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