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将向香港企业、澳门企业开放。上周五,信息产业部官网发出通告表示,该项规定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国电信运营商CAPEX年度综合报告2007·2006年第2季度中国电信运营市场季度监测·海外领先运营商3G业务营销策略研究年度综合报告2006·中国移动运营商品牌认知用户调研报告2006更多相关研究报告》》
信产部通告表示,根据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提供内地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无地域限制。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合资企业中拥有的股权不得超过50%”。
上述规定的落实,使得内地增值电信市场进一步向港、澳企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