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家电下乡

家电下乡销售额突破50亿元

2010-12-24 中国家电投资网
提示:广西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为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广西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为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策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1至11月,广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近239万台,销售额突破50亿元,相当于去年全年销售额的2倍。

  今年以来,为了让“家电下乡”政策惠及农村千家万户,自治区各级工商机关全力加强农村家电市场监管,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把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主体准入,对家电下乡商品销售网点和家电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杜绝无证经营。二是积极推进生产及销售经营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国家的家电下乡政策,增强农民消费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农村市场消费氛围。三是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利用家电送货下乡名义制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年初,自治区工商局着手组织全区各级工商机关,联合质监、商务、财政等部门开展“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中标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销售行为。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围绕家电等商品“以旧换新”措施的推进,有针对性地强化家电等商品二手市场的监督检查,严防废旧家电等商品非法流入市场。
  广西各级工商机关强化家电等商品市场主体准入、交易行为、商品质量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家电商品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商务、质监等部门,规范中标产品的售后服务行为,并加强对家电等商品销售者履行“三包”及其他责任的监督;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规范家电维修行业的经营行为,有力维护了家电下乡市场秩序。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依托县、所、村三级便民投诉网络,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较好地保护了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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