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家电下乡

新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达6种

2009-02-10 中国家电投资网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获悉,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产品在原有四种产品的基础上又新增了热水器和摩托车两种,农牧民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同样享受13%的价格补贴。

  加上原有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目前自治区“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达到了6种。

  自治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增产品与原有产品政策相同,补贴对象为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每户限购6种产品各1台(部)。农村居民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自治区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均可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

  另外,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财政厅决定2月9日至10日受理新增“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申请。据介绍,“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应具备合法家电流通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生产企业或其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通信运营商;资信状况良好;年家电产品销售额位居全区前列,一般在1亿元以上;配送能力覆盖全区所有县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自治区经贸委办理相关申请手续,详情可登录 http://www.xjetc.gov.cn 查询。

  “家电下乡”是针对农村消费者定向研发、生产、销售指定家电产品,并由政府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一项农村家电推广工程。自治区该项政策实施至2013年1月底止,为期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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