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商务部 基药制度 医药物流 行业标准

【医药经济报】商务部配合基药制度实施 将制定医药物流行业标准

2010-03-11 中国食品投资网
提示:在商务部接盘之前,医药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角色一直处于缺失状态。商务部的介入,使得医药流通行业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获得了争取自己权益的机会。

  “在制定国家政策的时候,商务部要代表医药商业行业的利益。”在3月5日召开的医药工程设备协会年会上,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做出上述表态。

  在商务部接盘之前,医药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角色一直处于缺失状态。商务部的介入,使得医药流通行业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获得了争取自己权益的机会。《医药经济报》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商务部将重点解决基本药物招标配送中出现的矛盾和制定医药物流行业标准。据悉,《医药物流企业分级评估指标》、《医药物流服务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服务规范》和《药品现代物流企业标准》将在今年推出。

  维护公平竞争

  配合制度实施

  基本药物招标配送中出现的矛盾成为商务部率先解决的问题。温再兴表示,目前,商务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要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同时还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建立基本药物招标和采购的政策。

  对于正在进行中的基本药物招标配送,温再兴指出,在医改的过程中,企业面临着兼并重组、倒闭、员工下岗等难题,商务部要承担化解矛盾的责任,还要保持医药行业平稳运行,不能使行业出现过度的震荡,造成社会不稳定。

  本报记者了解到,2009年以来,各地方在制定基本药物配送招标政策中出现了很多的矛盾,一些地方政策在医药物流企业中也引发了很多争议。据悉,陕西省近期就有72家中小医药批发企业联合上访,反映当地政府通过强行干预,剥夺中小企业参与招标的机会,只选择大型企业参加招标的行为。

  针对此问题,温再兴表示,商务部将密切关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对医药商业行业产生的影响,并将所产生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

  据商务部调查,在基本药物进行配送招标的过程中,中小商业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由于招标拒绝小企业,使得中小批发企业将遭遇生死的抉择;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但药店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补贴,基层药店也拿不到医生处方,中小零售企业面临倒闭的危险。

  同时,在基本药物招标配送中,大型企业同样遭到地方保护的不公平待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蒋晓军称,一些地方招投标文件规定只有在本省甚至本市注册的企业才能投标。相比之下,中小企业更关注配送权,广东长昊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乐新指出,目前商务部最应该解决的是基本药物配送权问题,只有解决配送权才能维护公平竞争。

  此外,地方保护主义和招标透明度在基本药物招标和配送中对物流企业造成的影响比较突出。温再兴指出,目前很多省在制定招投标文件的时候存在浓厚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比如要求本市注册的企业才能进行投标等规定,这与商务部一贯的公平竞争和打破地方垄断的工作思路相违背;而且,地方招标仍不够透明,这种情况不在少数。

  制定行业标准

  推动兼并重组

  2月24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商务部要制定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今年商务部将出台《医药物流企业分级评估指标》等针对医药物流企业的一系列行业标准,是针对一直备受争议的基本药物配送商遴选标准所制定的。

  不过,上述行业标准遵循的是自愿参与的原则。“商务部将指导行业协会来制定标准,不是强制性要求,是由行业自身来制定标准,目的是促进行业自身的发展。”温再兴表示。

  据介绍,《医药物流企业分级评估指标》用于划分企业层次,有分级评估指标之后就可以对医药物流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目前, 13000多家物流企业并没有划分规模层次,同属于医药物流企业。而通过制定分级评估标准,可以从行业上进行梳理,有利于下一步的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

   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医药物流企业分级评估指标》出台后,会按照医药物流企业规模的大小来排名等次,这对医药物流企业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在于受益性的高低。受新医改以及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配送等因素的影响,分级后,大医药物流企业将显著受益,而一些中小型医药物流企业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冲击。

  中小商业企业命运走向是这一轮商业板块革新的重点关注命题。马乐新指出,商务部在制定行业标准的同时,应该制定政策引导中小商业企业的发展。对于中小企业的期待,温再兴表示,医药行业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中小企业如果资本运作成功,也会成为后起之秀,而且中小企业在税收和就业上有一定作用,因此在制定政策时要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

  《通知》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商务部势必加强行业指导,发展现代物流的连锁经营,要按照扶优扶强,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行兼并重组,发展现代物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在兼并重组已成大趋势的前提下,温再兴表示,商务部只能起到指导作用,不会采取一些支持手段鼓励企业进行兼并重组,企业退出和兼并重组还要依靠市场机制。上述中小企业在分级评估之后,可以通过被兼并、与大企业合作、开展健康服务等方式继续寻求发展路径。

  原文发布地址:http://news.pharmnet.com.cn/news/2010/03/11/293285.html(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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