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进出口乳品 黑名单

进出口乳品黑名单制度5月施行

2013-04-19 中国食品投资网
提示:新版《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在5月1日发布实施。《办法》明确,拟对进口乳品商建立黑名单制度,如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检疫机构可将其进口商、报检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将违法企业名单对外公布。

  4月18日,江门市举行外经贸信息发布会,从中获悉,一季度江门市进出口总值为43亿美元,与2012年同期相比下降2.2%。而新版《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在5月1日发布实施。

将对进口乳品商建立黑名单制度
  近年来,乳品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发布会透露,新版《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在5月1日发布实施。《办法》明确,拟对进口乳品商建立黑名单制度,如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检疫机构可将其进口商、报检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将违法企业名单对外公布。同时,进口商必须对问题乳品实施主动召回,并向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报告。
  会上,江门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全市乳制品进口商,一定要从合法渠道采购合格产品,同时要保存供应商及产品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建立、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确保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可及时追溯或配合召回。
12企业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
  会上,江门市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介绍,《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企业名单的公告》公布了1137家符合《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规定并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的出口企业名单,江门检验检疫局辖区再有5家企业在列其中。
  据悉,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是指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查验的放行管理模式。自2003年绿色通道制度实施以来,目前江门局辖区获准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共12家。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