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食品

杂谈:该停止免检的不应只是食品

2008-09-22 中国食品投资网

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的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导致数千儿童中毒的三鹿奶粉竟是国家免检产品,这一事实无疑打了职能部门一记响亮的耳光。痛定思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停止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这是一个理性而明确的选择。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在我看来,所有的产品免检制度都应该彻底取消。

根据《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凡获取了免检证书的产品在免检有效期内,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以及流通领域均不得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也就是说,只要取得了这个证书,无论其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各地各部门均没有权利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可是,产品的质量控制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种产品也许能在一个时期内保持好的品质,但谁能保证它的质量永远过关?就凭它以前的良好表现吗?这值得怀疑。毒奶粉事件中,居然有20多个品牌奶粉生产企业被检出三聚氰胺,这说明当前我国的一些企业远没达到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境界。在这种情况下,再赋予他们免检的资格,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如何保证?

就企业而言,免检制度也是弊大于利的。从金龙鱼食用油到亨氏辣椒酱、雀巢奶粉、光明牛奶、欧典地板等一个个获得国家免检称号的产品出现问题,不难看出一些企业获得了免检荣誉后,就躺在功劳簿上,产生了信赖心理,放松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于是从无意的失误发展到故意掺假造假,进而毁掉一个企业甚至一个行业。

另一方面,产品免检制度是对市场公平原则的破坏。一个产品获得国家免检的企业,实质上是以政府信誉为企业的产品提供了事实上的信誉担保,政府用公信力引导消费者去选择这个产品,而企业则借助这一形式在竞争中打压了其他同类的企业。这对其他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也是对市场规则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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