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食用油 海口

海口整治食用油市场 标签不全食用油禁入市场

2008-07-01 中国食品投资网

  6月30日,海口工商局在海口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行动,借以规范食用油市场经营秩序。

  6月27号,央视《朝闻天下》播报了题为《海南市场食用油问题突出,监管袖手》的报道, 引起了海南省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要求立即开展食用油整治专项行动。为此,6月30日,海口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海口市的食用油经营生产加工单位、个人、批发(分装)单位、零售点、农贸市场、农村乡镇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依法查处食用油市场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杜绝不合格食用油进入市场。

  海口工商局市场科科长韩兴光介绍,目前,海口市工商局紧急下发了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各单位立即进行食用油市场专项整治。

  海口工商局采取了重磅措施,严格食用油市场准入,散装食用油禁止流入市场,食用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容器,标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经强制认证才能上市销售,对无生产日期、厂址、厂名、保质期、不标明成份含量、无QS认证等标签不全的食用油,依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予以查处。

  据介绍,工商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将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质监、卫生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工商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散装食用油出售行为请积极向12315进行举报投诉。据了解,这次食用油整治专项行动将会一直持续下去,直至食用油市场秩序规范为止。

  然而,一个令人不得不接受的现实就是,海口市乃至其他市县所有的散装食用油销售都是采取这样的方式,一直没有相关的规范条文出台。那么,散装食用油如何才能规范进行销售呢?

  据了解,按照规定,分装食用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容器包装,标签要标明预包装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厂址、厂名、保质期、分装企业名称和地址,违者依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予以没收并处罚。

  食用油批发单位要按照批次索取供货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索取商品检验合格证件,并按照供货对象和销售对象登记购销台账。食用油零售单位要按批次和不同供货单位登记购进台账。违者依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依法处理。

  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必须证照齐全,否则一律予以取缔。证照齐全的小作坊、小加工点加工的食用油必须按批次送检,凡发现不送检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视为不合格商品依法处理。屡犯者,责令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否则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