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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酒类生产技术被限制出口

2008-10-09 中国食品投资网

为规范我国技术出口管理,引导企业的技术出口行为,近日,商务部、科技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其中限制出口技术内容包括茅台酒生产工艺等酒类生产技术,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该《目录》是在2001年12月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基础上,综合了国务院各部委、各行业协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修订建议,经百余位技术和贸易专家多次评审,并经中国工程院专家审定后确定的。

《目录》共列入技术150项,涵盖了农、林、畜牧、渔业、纺织、化学原料及饮料制造业、化学制品制造、(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医药制造等34个行业。其中,禁止出口技术33项,限制出口技术117项。

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列入《目录》的禁止类技术不允许出口,限制类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实施,对规范技术出口管理、引导企业技术出口行为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而饮料生产技术在最新公布的《目录》中被列入限制出口部分,其控制要点包括:非酒精饮料生产技术,酒精饮料生产技术两部分。被限制的酒精饮料生产技术主要包括:运用计算机勾兑调味川酒技术、茅台酒的生产工艺、黄酒生产制曲、酒药生产工艺技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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