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华谊兄弟 华莱坞

华谊复制“好莱坞”模式

2013-03-01 中国文化投资网
提示:2月25日,来自电影局专资办统计数据显示,《西游降魔篇》(下称《西游》)票房突破10亿。另据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就该影片票房分账收入应获得的税前利润大约为1.96亿元(未经审计)。

  2月25日,来自电影局专资办统计数据显示,《西游降魔篇》(下称《西游》)票房突破10亿。另据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就该影片票房分账收入应获得的税前利润大约为1.96亿元(未经审计)。

  “华谊兄弟主动公告该片利润,有利于稳固市场对于公司全年收益信心。”一位业内人士称。

  分账谜团揭开

  近期,华谊兄弟因投资方地位和分成方式不明晰遭到市场质疑,不少投资者期待公司有官方说明。在公告发布后,华谊董秘胡明在网上对这笔将近2亿元的税前利润进行了说明:1.96亿元的税前利润是“发行净收益——其他投资方分成+发行代理费”计算得来。而通常电影在一个发行区的净收益为:票房分账收入及其他收入——发行代理费——宣发成本——保底。

  胡明同时解释了华谊在此次发行中的电影发行方支付的保底金,就是全体投资方的最低收入。以一路高歌除魔的《西游》为例,华谊兄弟为中国大陆发行区承担的保底成本,就是海外几家投资方从该市场获得的最低收益。大片合拍,开机前就按区域预售是电影常见的模式。

  “华谊在《西游》影片中的身份既是投资方也是发行方,《西游》的票房分账与《一九四二》的票房分账一样,在3亿元之内,分账比例为发行方43%、院线57%;超过3亿元票房部分将按照45%∶55%进行分账;超过8亿元票房则按照47%∶53%进行。”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称,这种分配方式对华谊兄弟大有益处,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收益。

  王中磊之前表示,在《西游》未成案前(最初项目筹划阶段),华谊还不是投资人,但成案后(立项之后)华谊已经变成了投资人。华谊不是单纯拿代理费的代理发行公司,而是同样承担大陆地区投资风险,参与收益分成的投资方。

  不过,随着华谊投资方身份受到业内外人士质疑,华谊的股票止涨下跌。

  “目前一部叫座电影对影视公司股价的影响已经愈来愈大。这是因为随着我国影院的持续扩展,人们观看电影习惯的逐步养成,票房能为影视公司带来的利润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但随着电影市场的不断成熟,这种现象将被打破。”蔡灵表示。

  开辟“华莱坞”模式

  2012年末至2013年初华谊兄弟共推出三部贺岁档电影,华谊独立投资的电影《一九四二》、与成龙中国等合作的“合家欢”电影《十二生肖》、与比高和文化中国等合拍电影《西游》。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在三部电影中,华谊兄弟参与模式各异,但都统一负责了发行工作,逐渐呈现出“华莱坞式”多样化盈利格局。

  华谊总裁王中磊表示,华谊正逐步向好莱坞大厂牌电影公司发展模式靠拢,在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各个环节之中加强控制力,不仅可从单部电影中获得更多收益,也将平衡整个业务板块的盈利能力。

  “近年来,华谊积极扩展产业链,增强公司在业内的话语权和抗风险能力。”蔡灵表示,这正是由于华谊的全产业布局,在拍片方面没有资金的后顾之忧,在排片方面可以获得较大优势,对业绩有积极影响。

  据业内人士介绍,好莱坞电影的收入绝不止票房,还包括各种版权收入、植入广告、周边产品、主题乐园等等衍生收入。

  分析人士认为,在众多电影公司中,华谊兄弟率先开启打通上下游的电影产业化之路,实现了行业转型。

  蔡灵称,“上市影视公司需要眼光长远,完善产业链布局,才能不断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保证股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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