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昆山 新兴 传播媒介普法

昆山用法治微电影建立起普法新载体

2013-03-01 中国文化投资网
提示:“店主签订租赁合同在先,你买房在后,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店主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房东把房子卖给你,如果没有事先征求店主是否优先购买的话,你和房东签订的合同还存在法律上的瑕疵,理论上店主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

  “店主签订租赁合同在先,你买房在后,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店主是有优先购买权的,房东把房子卖给你,如果没有事先征求店主是否优先购买的话,你和房东签订的合同还存在法律上的瑕疵,理论上店主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这是普法微电影《幸运的租客》中的一个精彩片段。而这一时常仅8分钟的微电影,将一对外地夫妻用全部积蓄开起饭馆后,差点将已经支付三年房租的店面拱手相让的法律困境故事,演绎地淋漓尽致。

  从昆山市司法局了解到,自2012年11月昆山论坛微电影工作室和昆山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联合创作的普法微电影《幸运的租客》后,该剧在昆山新闻网、昆山视窗、优酷网、土豆网、新浪视频网、腾讯视频网等网站播放发布后即引起强烈反响。

  昆山市司法局局长沈清介绍,以微电影的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小体积,但展现了大能量,是实现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的一次有益尝试。为此,该局还与当地传媒公司签订拍摄合约,依托昆山人气最旺的论坛昆山BBS以及“昆山司法行政”政务,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招募演员、发布片花、征集意见等,共有40多演员参与了试镜。电影发布后短短几日,在昆山论坛共有100多主题贴,2000多回复贴,超10万点击率。

  据悉,昆山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探索发挥新兴传播媒介普法在便捷沟通、清新表达、贴近群众方面的优势,整合分散的普法资源,共同打造独具特色的昆山普法模式。目前,与上海大学影院艺术学院合作开展昆山法制微电影“创作营”,法治微电影人民调解系列之《女工之喜》正式出炉,同时即将在春节贺岁档陆续推出《烦躁》、《一字之差》两部微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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