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重庆文化产业

重庆将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2009-06-15 中国文化投资网
 

  近日,由重庆市新闻出版局与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联合制定的《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管理办法》将出台。

  该办法旨在通过先进文化企业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积极引导和促进重庆市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全市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重庆市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评选办法对该市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基地的评选条件、申报程序、管理和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凡涉及演出、电影、音像、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网络文化、文物和艺术品、艺术培训、动漫、广播、电视(传输)、出版、版权、文化产品和设备及相关文化用品生产与销售等领域的文化企业,都可以根据评选办法申报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有关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可以根据评选办法申报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表示,重庆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的评选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与重点文化领域产业优先等原则,体现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社会投资和产业导向。对经认定命名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在政策扶持、项目融资、信息咨询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从市级示范园区、示范基地中推荐申报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

    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原则上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次,采取自愿申报方式进行,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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